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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海洋污染 落實污染處理技術及能力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7.31
為確保海洋油污染事件發生時,能迅速有效進行應變,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及考核委員,昨(30日)至本縣進行海洋污染應變設備器材整備現地考核,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由代理局長沈淑妧親自率同仁簡報及實地操作設備器接受考核,操作設備包括汲油器、高壓高溫清洗機以及潮間帶充氣式攔油索等器材,評審委員針對本縣整體海洋污染防治擬定應變策略、設備維護及定期保養等務實推動給予肯定,過程圓滿順利完成。

防治海洋污染   落實污染處理技術及能力防治海洋污染 落實污染處理技術及能力

縣長李進勇非常關心海洋污染防治工作推動,對於保護海洋環境及永續利用海洋資源,維護生態避免海洋受到污染等特別重視,對於應變能量、緊急應變計畫落實、環境教育民眾宣導及麥寮港成為綠色生態港口,要求縣府團隊持續辦理。

為加強海洋及河川水體汙染緊急應變,環保局分別於麥寮工業專用港、斗六、西螺、土庫等地區設置緊急應變能量設備,以縮短應變時效避免污染持續擴大,並每年不定期進行海洋污染應變設備器材維護及保養,以維設備功能性。另外,麥寮工業專用港近年持續推動綠色生態港埠認證,目前已正進行第2階段認證事宜,預計在今年內通過認證,成為全台第1座生態工業港。

環境保護局代理局長沈淑妧表示,雲林縣政府依據行政院核定「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已建立一套屬本縣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以加強海洋污染事件之應變,並提昇污染處理能力。當海洋發生油污染事件時,可即時啟動「緊急應變計畫」迅速聯絡各單位,依計畫之通報、應變等系統,及時有效整合各級政府、產業團體及社會團體之所有資源,取得污染處理設備、專業技術人員,以共同達成安全、即時、有效且協調之應變作業。平時則加強相關單位聯繫協調、人員訓練應變演練、設備器材管理維護、監測、宣導、監督、查報等作業,增加民眾對政府處理海洋污染事件能力之了解與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