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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錯誤用語誤傳收費 縣府嚴正駁斥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8.31
日前有民眾反映,民眾向縣府申請興辦鑿井時,縣府所需規費新台幣一萬多元,縣府嚴正駁斥並澄清該項消息係為誤傳。

李縣長為體恤農民辛勞,本縣自106年03月21日起,受理農民所有水權登記相關申請案件均不再向農民收取任何規費,由縣府自行編列預算補助,針對外界謠言縣府收取新台幣一萬多元之水權費用部分,經了解係鑿井業者向民眾所收取之代辦費用。另外,本府亦會邀請散播錯誤消息之鑿井業者進行約談釐清,視情節依法告發,倘民眾針對申請興辦鑿井部份有任何疑慮,歡迎直接逕洽縣府水利處(05)552222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