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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福利資格與補助總清查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09.18
為提升社福資格認定及津貼發放效率,縣長李進勇指示社會處應儘速審定108年度各項社福資格及津貼發放,雲縣府於今(18)日下午14時於社會處六樓禮堂,由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主持,率先召開108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總清查會議,邀集各鄉(鎮、市)公所及社會處各科研議相關審核作業及擬定統一的審查機制。

108年度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福利資格與補助總清查108年度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福利資格與補助總清查

社會處表示,於本(107)年8月15日曾邀集各公所及社會處各科,召開108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總清查會前會議,決議通過全縣統一無需再由申請家戶檢附戶籍謄本(除新申請案件應自行檢附手抄本及除戶謄本外),以減輕鄉親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時,需自行前往戶政查調戶籍謄本之時間與繳納規費等負擔;另外,除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總清查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及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等各類津貼及補助總清查作業,也將陸續啟動審查。
社會處指出,社會救助體系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審查,攸關其他福利津貼的審查標準與發放,因此,審查工作除公所村(里)幹事及相關人員外,社會處亦全處動員,期能以最快速與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清查作業;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審查中,如有申請人提出家戶人口因無法履行扶養義務或特殊情形,社會處經書面審查而有訪視必要者,也將會派社工員前往訪視與關懷,實際了解家戶情形,另外,對於申請不符補助標準之家戶,也會協助轉介其他資源,給予最適切的服務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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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也貼心提醒鄉親,如需申請108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可攜帶申請人印章、戶內人口之金融存簿封面與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等)前往戶籍所在地村里辦公處辦理,另若對於108年度各項福利津貼或補助申請有任何問題,均可洽戶籍所在地公所或本府社會處(05-5522677)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