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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雲林縣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維持月費540元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12.22
雲林縣政府公告明(108)年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各項收費標準上限,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維持每月每戶新臺幣540元。
雲林縣政府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委員會於12月13日召開,係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消費者保護官、傳播、財經、會計、法律、工程技術專家學者組成,經檢視系統業者之收視費用申報表、提供之頻道節目、營運計畫、財務資料、公益回饋及公共服務投入、補充資料,參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公告收費標準,決議本縣佳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北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各項收視費用上限,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維持每月每戶新臺幣540元,並附帶以下決議:1、業者對於民眾反映問題及客戶服務品質應持續維持高品質服務,每季提報執行情形報表送縣府審核。2、108年底前完成基本頻道全數高畫質播出。3、消費者繳費方式採年繳或半年繳者,業者宜提供基本頻道費優惠方案。
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縣(市)政府應於每年12月底前公告收視費用,本府於12月13日完成108年收視費用審議;本次審議委員會參考「雲林縣107年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服務品質暨收視戶滿意度調查」資料,在收視品質滿意度方面有所提升,關於客服滿意度則提升至8成左右,委員對於業者在客服方面推行即時派工、增加客服管道表示肯定,惟整體滿意度與去年相比約略持平,仍有進步空間。
縣府新聞處表示,佳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北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在106年第2季即已完成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的目標,為持續提升收視品質,業者在會中提出108年底前基本頻道全數高畫質播出之計畫,並表示全力配合頻道商及NCC政策,另委員也要求業者對於收視費半年繳以上之用戶宜提出更好的收費優惠方案作為回饋。
縣府未來會依據委員會決議,持續要求業者增進服務品質,提供收視戶高畫質頻道,以維持民眾視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