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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印花稅源績效顯著 挹注縣政建設經費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業務宣導資料108.3.19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107年度本縣印花稅稅收實徵數金額達1億4,998萬餘元,較106年度1億3,503萬餘元,增加1,495萬餘元,成長比率逾1成,已連續3年正成長,其中主要是大額憑證繳納之「承攬契據」印花稅。

稅務局說明,印花稅是憑證稅,對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向地政機關申請之物權登記契據所課徵稅目,全數劃歸縣庫收入。由於承攬契約、銀錢收據等,並未明確規範繳納地點,納稅人容易因地域性就近於當地繳納,致「稅源流動」會影響各地方縣(市)財政。為掌握並留住印花稅源,前透由本府暨附屬機關通報採購決標資料並協助輔導得標業者至稅務局申辦印花稅繳納,並主動蒐集雲林縣環保局營建空污申報資料,及時輔導業者向雲林縣繳納,因此印花稅收逐年增長。

本年度更進一步強化措施,由本府暨附屬機關、各鄉(鎮、市)公所,於辦理採購案的投標須知等文件載明「得標廠商請向『雲林縣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及加強宣導印花稅票係由『本縣』郵局出售者,才是屬於本縣稅收等。希望持續增加這個具有流通性、機會性之稅收,作為挹注縣政的建設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