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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貼心! 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主動「到宅輔導申請服務」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8.03.27
為協助雲林縣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的身心障礙者,能夠順利在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規定108年7月10日的期限內換發新制身心障礙證明,避免身心障礙者因為未換證而造成權益上的損失,雲林縣政府於今(27)日上午10點在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2樓舉辦「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到宅輔導申請服務』記者會」,希望透過主動協助的便民服務來確保身心障礙者的權益都能獲得保障。

心障礙手冊換證「到宅輔導申請服務」記者會心障礙手冊換證「到宅輔導申請服務」記者會

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依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106條規定,持有早期綠色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的身心障礙者,必需在104年7月11日到108年7月10日間,到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申請換發新制粉紅色的身心障礙證明,此項規定是中央為了讓各縣市政府能夠透過每五年一次的換證由社工主動瞭解身心障礙朋友的需求,以提供更合適的福利服務所建立的制度,避免身心障礙朋友可能因為資訊上的落差以及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皆未更新,明明障礙程度改變或有更新更適切的福利服務卻不知道可以申請,因此配合中央法規,需將「綠色」的身心障礙手冊全面換成「粉紅色」的身心障礙證明。
林處長說明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指出,雲林縣現有5萬多名身心障礙者,其中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需要換證的身心障礙者約有2萬7,500名,自104年7月實施新制制度至今,透過各鄉鎮市公所、村里長、村里幹事及社工的努力之下,目前雲林縣的換證進度已達98%,約有2萬7,000為身心障礙者已經完成換證,但還有約2%、500位的身心障礙者尚未至公所申請換發證明,由於如未在今(108)年7月10日以前完成換證,所有有關身心障礙的福利服務都將停止適用,直到完成換證之後才能繼續使用,為了避免身心障礙者權益上的損失,縣府將開始針對這些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因為行動不便且無人協助的身心障礙朋友們提供到宅輔導申辦的便民服務。
林文志強調,雖然縣府社工平時工作已經很忙碌,可是由於擔心身心障礙朋友們如果未在期限內完成換證權益將有所損失,所以先前已透過不斷寄發公文通知及請公所村里幹事積極訪視等方式來提醒民眾,其中發現有部分身心障礙朋友因為行動不便,且無親屬朋友可以協助辦理,導致迄今都尚未換證,由於距離期限只剩3個多月,所以接下來將由縣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的社工針對這些行動不便又無親屬協助的朋友,主動到宅協助辦理換證申請,避免身心障礙者們因為未換證而影響自身權益,這是縣府針對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主動推出的便民服務,也希望透過這個記者會提醒民眾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縣府電話05-5522616詢問,千萬不要忽略了與自身權益至關重要的相關政策。
到宅服務情形到宅服務情形

現場也有許多已完成換證的身心障礙朋友現身說法,表示持永久身心障礙手冊改換證明,只需攜帶身分證、照片及印章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辦理,不用再到醫院鑑定,就會有公所人員和社工主動提供福利服務的介紹和諮詢,有任何福利問題也可提出詢問詢問,這次縣府推出「主動到宅輔導」的措施,對於行動不便且無親屬協助的身心障礙朋友更是一大福音,提醒各位身心障礙朋友一定要趕快跟縣府連絡進行換證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