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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西綠能專區轉型為產業園區 提高土地利用價值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新聞參考資料108.6.3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80年開發主體為經濟部,84年經濟部同意雲林縣政府開發,95年由經濟部主導國光石化開發案,歷經28年多次開發皆未果,致使台西區無法達到預期功能。107年縣府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委託辦理台西區開發事宜,行政院107年3月29日函示本案係屬配合中央能源政策所推動項目,且經濟部工業局107年5月9日核定「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台西綠能專區計畫」案補助金額計新台幣19億2,666萬元整。

台西綠能專區私有地主做綠能設置之意願調查統計圖台西綠能專區私有地主做綠能設置之意願調查統計圖

為利推動綠能專區,縣府於106年2月依行政院指示台西工業區不解編,採整體規劃開發方式辦理,針對區內地主進行綠能設置意願調查,並依地主同意書簽署結果劃定第1期開發範圍計326.37公頃,並續循相關法規編制開發書件提送審查。本案經108年4月3日本縣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部分委員表示第1期開發範圍零碎不完整,影響整體土地使用規劃,決議請開發單位(經濟部工業局)依據委員意見修正後再送審議。
縣府針對私有地主做綠能設置之意願調查,全區私有地主共952位,面積839.29公頃,同意者有392位(佔41.18%),面積281.91公頃(佔33.59%),與原預估開發面積有落差,又因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及漁保資格等問題,更影響私有地主設置綠能意願,倘台西綠能專區持續開發,將造成相關綠能設施閒置情形。另因應台電公司規劃於台西區內設置風力發電而需建置電器室,經與台電公司協商後,台電公司同意由原規劃併網容量60MW提升至120MW,其中100MW可供綠能設置使用,爾後超過部份將由綠能營運商自行建置,故縣府暫緩原規劃「雲林縣台西綠能專區第一期升壓站興建工程」。
另就稅賦及漁保資格問題,行政院於107年4月、7月、8月召開多次跨部會協調會議皆未能解決,與縣府秉持維護農漁發展、保障農漁民權益及尊重當地生態環境而推動台西區開發之初衷不符,且縣府期望經濟部工業局因應台商回流,考量國內產業用地不足,在有限土地資源下,以產業用地儲備機制,採分期分區方式開發,並引進低污染、低耗能、低耗水、高產值及循環經濟等相關產業,達到地盡其利、創造地方繁榮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