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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政風處辦理工程案件稽核 協助提升雲縣公共工程品質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為提升雲林縣公共工程品質,縣府政風處今年度辦理「工程採購案件專任工程人員規範及簽署情形」專案稽核,總計稽核156件工程案件,發現8種異常態樣類型,政風處針對缺失提出流程改善等建議,藉此提升本縣公共建設效能及品質。
近年國內公共工程工安不時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如107年8月交通部轄管桃園機場旁工地土石崩塌造成3人死亡、99年9月國道6號工程發生灌漿崩塌等工安事故,究其原因主要為營造業承商之專任工程人員(技師)未落實施工管理事項,與監造單位未落實工地監督管理所致。
為確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升營造技術水準,政風處辦理「工程採購案件專任工程人員規範及簽署情形」專案稽核,針對近3年本縣及轄內各鄉鎮營繕工程之承攬廠商進行稽核,內容包括廠商之專任工程人員是否確實依照營造業法辦理查核施工計畫書、督察工程是否按圖施工及解決施工技術及安全問題。稽核結果發現351項缺失、8種異常態樣類型,其中4案移送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裁處,另有19件工程案件依契約規定扣罰,共計20萬6,666元,有效課責,助於工程品質提升。
政風處表示,縣長張麗善就任以來,積極推動建造執照審查流程及工程估驗與驗收等提升行政效能作為,透過法令修改與流程簡化相關行政透明措施,加速核發建造、提升付款效率,藉此創造合宜投資環境,提升政府效能。
該處於張縣長就任後108年第一次廉政會報提案,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之「公共工程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應納入契約並訂定各期程完成期限及罰則,該項提案獲得縣長重視並由權責單位訂定「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讓機關與監造單位、施工廠商間的權責更具體明確。
政風處指出,公共工程攸關民眾生活品質及安全,縣府對於轄內各項工程施作負有妥善規劃及確保施作品質之責,透過本次專任工程人員業務稽核,全面檢視縣內公共工程業務運作情形,發掘隱藏的問題或缺失,提出流程改善等建議供工程單位參採,以避免不法弊端或不良公共品質,維護廉能政府形象;張縣長要求縣府各單位未來應持續落實執行,強化制度性監督,使本縣公共建設效能更加精進,建設安全且高品質的美麗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