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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沼氣發電及再利用設施補助申請至10月31日截止 請農民把握良機!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8.08.29
雲林縣政府為循環農業,輔導轄內畜牧場設置沼氣發電或沼氣再利用設施及畜牧肥水施灌農田,轄內已有7家畜牧場完成沼氣發電設置、20家完成沼氣再利用設置及150家畜牧場通過肥水施灌農田,成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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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雲林縣為養豬大縣,飼養約146萬頭,畜牧場除閒置屋頂可以設置太陽能外,其豬糞尿經厭氣發酵也可產生甲烷(沼氣),鼓勵畜牧場設置沼氣發電及沼氣再利用作為發電或產熱保溫,除可售電或自用,也可增加畜牧場收益,沼氣發電已有7家完成設置,設置容量約485KW,另有20家畜牧場已完成沼氣保溫燈等再利用的設置,畜牧場業者反應良好,仍有畜牧場設置中。

魏勝德指出,除輔導畜牧場設置沼氣發電及再利用設施外,縣府也積極輔導畜牧場肥水經發酵後施灌到農田,目前已有150場通過施灌農田,年施灌量達54萬噸,施灌面積達690公頃,施灌作物包括狼尾草、水稻、玉米、花生、蒜頭等,有助於減少全縣農業用水及34000包化學肥料使用量,既可「省水、省肥且省錢」,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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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呼籲有興趣的畜牧業者或有意願參與的農民,沼氣發電及再利用設施補助可以向農業處畜產科 (電話05-5522520)洽詢,申請期限至108年10月31日止;沼渣沼液或個案再利用之農地施灌申請可向農業處畜產科 (電話05-5522520)或環保局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