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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收入保險自即日起開始投保 雲林縣政府補助40%保費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10.9
為穩定及保障農民收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全國24個試辦地區,本縣為林內鄉、莿桐鄉及虎尾鎮試辦香蕉收入保險,採自願性投保,農民可選擇不同保障程度,雲林縣政府為照顧蕉農,提高投保意願,補助40%保險費(每公頃最高補助2萬4千元),加上農委會補助50%保險費(每公頃最高補助3萬元),讓農民僅需負擔10%保險費,就可得到100%保障,確保種植香蕉的農民所得安定。
香蕉收入保險自108年10月3日至109年3月31日止,於本縣林內鄉農會、莿桐鄉農會及虎尾鎮農會開始受理投保。保險期間為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理賠時間為110年5月底前。理賠金額為收入保障額度與當年度該鄉鎮市區域收入之差額,最高理賠金額為40萬元。農民可選擇50萬元、45萬元、40萬元收入保障額度,林內鄉保費分別為24,216、10,966、5,817元/公頃;虎尾鎮保費分別為35,053、18,717、4,028元/公頃;莿桐鄉保費分別為29,674、13,365、4,402元/公頃。

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蕉農種植面積達0.1公頃以上、用地符合土地管制規定、香蕉田區未與其他農作物間作或混作、投保時香蕉植株高度達100公分以上未抽穗且於保險期間採收,則符合投保資格。
縣長張麗善表示,天災容易導致農民產量歉收、價格波動容易影響農民收入,為保障蕉農收入穩定,至少生產費用不致於血本無歸,自即日起,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土地所有權文件,非自有土地投保者另持土地使用契約或同意書或耕作協議書,向投保香蕉田區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林內鄉農會、莿桐鄉農會、虎尾鎮農會)繳交10%保費即完成投保,讓蕉農收入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