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搜尋
搜尋
新冠肺炎防疫
進階搜尋
找福利
找活動
找景點
找伴手禮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關於雲林
縣府團隊
重大政策
歷史沿革
地理介紹
咱的標誌
焦點訊息
縣府新聞
澄清專區
活動行事曆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縣府電子公報
十大伴手禮
政府資訊公開
法令規章
2030雲林政策願景專區
開放資料平台
訴願審議網
政府公開資訊
本縣人口統計
雲林縣政府補助民間團體及議員建議事項明細
雲林縣施政成果平台
縣政統計
雲林縣統計視覺化查詢專區
政策懶人包
施政總報告
災後復建審議專區
白皮書
線上申辦
聯合服務中心
表單下載
FAQ
縣民常用APP推廣專區
有話要說
1999專線
縣長信箱
留言板
常用服務電話
智能客服
主題分類
縣民服務
農業
關懷救助
交通
戶政
地政
公務
生活
工商
文化觀光
環境保護
醫療衛生
補助資訊公告整合平台
SDGs在雲林
雲林樂齡數位學習平台
育兒服務專區
熱門關鍵字
新冠肺炎防疫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網站連結
訂閱電子報
English
下方連結
隱私權宣告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位置圖
汽機車出入口平面圖
開放資料平台
收合
:::
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網站連結
訂閱電子報
English
關於雲林
縣府團隊
縣長
副縣長
秘書長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位置導覽
聯絡我們
臉書專區
重大政策
歷史沿革
地理介紹
咱的標誌
焦點訊息
縣府新聞
澄清專區
活動行事曆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縣府電子公報
十大伴手禮
政府資訊公開
法令規章
2030雲林政策願景專區
2030雲林虛擬永續願景館
開放資料平台
訴願審議網
政府公開資訊
本縣人口統計
雲林縣政府補助民間團體及議員建議事項明細
雲林縣施政成果平台
縣政統計
雲林縣統計視覺化查詢專區
政策懶人包
施政總報告
災後復建審議專區
白皮書
政見白皮書
線上申辦
聯合服務中心
表單下載
FAQ
縣民常用APP推廣專區
有話要說
1999專線
縣長信箱
留言板
常用服務電話
智能客服
主題分類
縣民服務
農業
關懷救助
交通
戶政
地政
公務
生活
工商
文化觀光
環境保護
醫療衛生
補助資訊公告整合平台
SDGs在雲林
雲林樂齡數位學習平台
育兒服務專區
字級(按Enter打開 , 按Esc 關閉)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分享(按Enter打開 , 按Esc 關閉)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按Enter打開 , 按Esc 關閉)
搜尋
搜尋
新冠肺炎防疫
進階搜尋
找福利
找活動
找景點
找伴手禮
慢遊雲林
線上申辦
有話要說
機關連結
尚未定義
:::
活動及APP
消息與公告
主題分類
影音及機關連結
來去雲林
互動與交流
縣長臉書
線上申辦
聯合服務中心
表單下載
FAQ
縣民常用APP推廣專區
我要陳情
1999專線
縣長信箱
留言板
常用服務電話
智能客服
機關連結
府內單位網站
附屬機關網站
鄉鎮市公所網站
戶政事務所網站
地政事務所網站
其他機關網站
政風處
主計處
人事處
計畫處
行政處
水利處
文化觀光處
新聞處
地政處
城鄉發展處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社會處
農業處
教育處
建設處
財政處
民政處
環保局
衛生局
稅務局
消防局
警察局
交通工務局
採購中心
動植物防疫所
體育場
家庭教育中心
工商策進會
斗六市公所
斗南鎮公所
北港鎮公所
林內鄉公所
莿桐鄉公所
大埤鄉公所
古坑鄉公所
褒忠鄉公所
東勢鄉公所
麥寮鄉公所
崙背鄉公所
二崙鄉公所
水林鄉公所
口湖鄉公所
四湖鄉公所
元長鄉公所
臺西鄉公所
土庫鎮公所
西螺鎮公所
虎尾鎮公所
斗六戶政事務所
斗南戶政事務所
虎尾戶政事務所
西螺戶政事務所
北港戶政事務所
麥寮戶政事務所
斗六地政事務所
斗南地政事務所
虎尾地政事務所
西螺地政事務所
北港地政事務所
臺西地政事務所
雲林縣議會
雲林縣選委會
雲林監理站
雲林縣工策會
更多
:::
焦點訊息
縣府新聞
澄清專區
活動行事曆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縣府電子公報
十大伴手禮
:::
縣府公告
首頁
焦點訊息
縣府公告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本府於103年10月25日辦理保母登記說明會
內容:
本府於103年10月25日辦理保母登記說明會
為因應本(103)年12月1日保母登記制辦理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制分區說明會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26條規定。
第 26 條 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後,始
得為之。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年滿二十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
三、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之登記、管理、
輔導、監督等事項,應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
第一項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者之收托人數、登記、輔導、管理、收退費基
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90 條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
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收托人數、登記及輔導結果列入應改
善而逾期未改善之規定,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
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
未改善者,得廢止其登記。
發布單位:社會處-婦幼及少年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