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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

  • 內容:
    主旨:105年度「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請有意願之產銷班或農、漁民,於3月22日(星期二)前填妥,免備文以傳真方式回復。已報名者,台北市農會已將報名資料存檔,請勿重複報名。
    說明:
    一、臺北市政府於臺北市花博公園圓山廣場(捷運淡水線圓山站前)辦理105年度「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現場規劃110個農、漁特產品展售攤位(含各縣市政府縣市週攤位),展售時間自4月30日至6月19日 (共8週次),6月25日至8月14日(共8週次),8月20日至10月9日(共8週次) ,10月15日至11月20日(共6週次) ,11月26日至12月31日(共6週次)期間之週六、日,共5梯次,展售時間自上午10時至下午6時止,夏季時間星期六營業時間延至下午18:30。
    二、本活動參展單位之參展資格必須為農、漁民、休閒農場、農、漁會、產銷班或經農政單位證明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參展單位報名時,須由其所屬農、漁會或農政單位於報名表上用印推薦,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產銷班班員表等文件)。以農、漁會或農場等為參展單位報名者,展售人員須為農、漁會職員或農場員工,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勞保加保資料等)。
    三、本活動以推廣販售農、漁民生產之生鮮蔬果及農、漁產品為主,加工品為輔。
    四、為使農民的農產品可貨暢其流,試行開放販售一次性加工的農產品(如烤番薯、水煮玉米、鮮果汁等),但為顧及食品衛生安全,將加強抽驗,不合格者,將依參展規範相關規定辦理。
    五、經各縣、市農會提議,將另闢農家美食區,以5攤為限,並依不同品項,每週輪替。報名方式,依參展規範辦理,販售品項為米苔目、南瓜米粉、蘿蔔糕、芋粿等農家特色小吃。
    六、報名前,請詳閱臺北市花博公園圓山廣場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參展規範及活動參展須知。
    七、填妥報名表後,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農藥檢測、臺灣農特產品生產追溯條碼(QR-Code)、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等影本),連同報名表及自主檢核表,一併傳真報名,以利審查作業,資料未詳列填妥者,不予受理。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請於105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傳真至(05)5322943雲林縣政府黃小姐收,傳真報名表後,請以電話確認是否收到,以確保報名權益,連絡電話(05)5522547。
    八、經審核錄取之報名單位,將以電話或簡訊等通訊方式通知參展相關事宜;未錄取者,恕不另外通知。
  • 發布單位:農業處-企劃行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