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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家庭暴力被害人庇護安置服務簡介

  • 內容:
    一、雲林縣家庭暴力防治緊急庇護家園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成立 於92年7月啟用,家園共設置15床提供婦女緊急庇護,並鑒於兒虐個案尋覓寄養家庭不易之過渡時期,97年度起將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安置之對象,納入服務。
    二、服務對象:因遭受家庭暴力,無安全處所,或擔憂返家再度受暴,而需庇護以維人身安全者。
    三、申請方式:
    1.至警局或各分駐所提出庇護安置需求。
    2.至醫療院所驗傷提出庇護安置需求。
    3.撥打113陳述受暴且提出庇護安置需求。
    4.主動聯繫本府社工提出庇護安置需求,聯繫電話:05-5348585。
    四、服務內容:
    (一)生活照顧
    1.藉「生輔員日誌」及「工作人員交接單」之撰寫,紀錄個案身心狀況以便為個案提供最適當的服務。
    2.提供三餐食宿照顧、情緒支持及生活陪伴。
    3.備妥日常用品並依個案個別需求提供必需品。
    4.協助案主就醫、驗傷與親友聯繫。
    (二)法律諮詢與服務
    1.保護令、離婚、監護權等基本法律概念釐清。
    2.協助預約本府社會處之法律諮詢。
    3.協助聲請保護令。
    (三)心理諮商與輔導
    連結雲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所提供的專業輔導人員服務。
    (四)職訓就業轉介
    針對個案就業及職訓需求,協助個案利用就業服務站、求職網站、報紙及求才令尋職。
    (五)團體服務方案
    評估安置人數、天數及服務成效,依造婦女個別需求,改以「讀書會」、「認知教育」的方式,
    透過主題式討論,如憤怒與界線、兩性溝通差異等,協助婦女自我滋養和自我認識。
    (六)其他福利服務資源整合
    如婦女保護會提供之安親課輔、新女性聯合會陪同出庭服務、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之免費律師訴
    訟等。
    (七)後續追蹤輔導
    個案遷出後定期追蹤輔導,並做成書面記錄。
    (八)個案外出管理
    1.建立個案外出登記與請假規則並據以施行,以維護個案及中心安全。
    2.建立外宿請假單管理個案外宿問題。
  • 發布單位:社會處-社會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