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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受理專業農民口頭約耕或農事服務代耕登錄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專業農民農事服務登錄作業規範」

  • 公告字號:農糧產字第1051092200A號
  • 公告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令
  • 內容:
    修正「受理專業農民口頭約耕或農事服務(代耕)登錄作業規範」(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專業農民農事服務登錄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 發布單位:農業處-農務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