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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償讓與「自無患子果實產生皂素萃取液之方法」專利權(發明第I302101號)

  • 內容:
    主旨:公告有償讓與「自無患子果實產生皂素萃取液之方法」專利權(發明第I302101號)。


    依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27條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24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項專利權有效期間、專利範圍及維護情形:


    (一)有效期間:自97年10月21日至115年6月14日止。


    (二)專利範圍:詳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http://twpat.tipo.gov.tw/)。


    (三)維護現況:本專利目前維護費僅繳納至第8年(至105年10月20日止)。


    二、申請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非營利社團法人、農民團體、經政府立案之農業產業團體、學術研究機關團體、公、私立學校及自然人。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受理申請。


    四、本專利權讓與底價新臺幣781,200元整(需加計5%營業稅)。


    五、有意願承接者請於公告期間內來函併附下列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


    (一)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有償讓與受讓意願書(附件2)。


    (三)前列表格請逕自本局網站(http://www.forest.gov.tw)「新聞與公告」項下「公告」下載。


    六、本案業務承辦:林務局造林生產組;電話:02-23515441分機251;傳真:02-23518524。


    相關附件:


    公告掃描檔


    附件1、基本資料表(WORD file)


    附件1、基本資料表.odt


    附件2、有償讓與受讓意願書(WORD file)


    附件2、有償讓與受讓意願書.odt


  • 發布單位:農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