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搜尋
搜尋
新冠肺炎防疫
進階搜尋
找福利
找活動
找景點
找伴手禮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關於雲林
縣府團隊
重大政策
歷史沿革
地理介紹
咱的標誌
焦點訊息
縣府新聞
澄清專區
活動行事曆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縣府電子公報
十大伴手禮
政府資訊公開
法令規章
2030雲林政策願景專區
開放資料平台
訴願審議網
政府公開資訊
本縣人口統計
雲林縣政府補助民間團體及議員建議事項明細
雲林縣施政成果平台
縣政統計
雲林縣統計視覺化查詢專區
政策懶人包
施政總報告
災後復建審議專區
白皮書
線上申辦
聯合服務中心
表單下載
FAQ
縣民常用APP推廣專區
有話要說
1999專線
縣長信箱
留言板
常用服務電話
智能客服
主題分類
縣民服務
農業
關懷救助
交通
戶政
地政
公務
生活
工商
文化觀光
環境保護
醫療衛生
補助資訊公告整合平台
SDGs在雲林
雲林樂齡數位學習平台
育兒服務專區
熱門關鍵字
新冠肺炎防疫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網站連結
訂閱電子報
English
下方連結
隱私權宣告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位置圖
汽機車出入口平面圖
開放資料平台
收合
:::
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網站連結
訂閱電子報
English
關於雲林
縣府團隊
縣長
副縣長
秘書長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位置導覽
聯絡我們
臉書專區
重大政策
歷史沿革
地理介紹
咱的標誌
焦點訊息
縣府新聞
澄清專區
活動行事曆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縣府電子公報
十大伴手禮
政府資訊公開
法令規章
2030雲林政策願景專區
2030雲林虛擬永續願景館
開放資料平台
訴願審議網
政府公開資訊
本縣人口統計
雲林縣政府補助民間團體及議員建議事項明細
雲林縣施政成果平台
縣政統計
雲林縣統計視覺化查詢專區
政策懶人包
施政總報告
災後復建審議專區
白皮書
政見白皮書
線上申辦
聯合服務中心
表單下載
FAQ
縣民常用APP推廣專區
有話要說
1999專線
縣長信箱
留言板
常用服務電話
智能客服
主題分類
縣民服務
農業
關懷救助
交通
戶政
地政
公務
生活
工商
文化觀光
環境保護
醫療衛生
補助資訊公告整合平台
SDGs在雲林
雲林樂齡數位學習平台
育兒服務專區
字級(按Enter打開 , 按Esc 關閉)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分享(按Enter打開 , 按Esc 關閉)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按Enter打開 , 按Esc 關閉)
搜尋
搜尋
新冠肺炎防疫
進階搜尋
找福利
找活動
找景點
找伴手禮
慢遊雲林
線上申辦
有話要說
機關連結
尚未定義
:::
活動及APP
消息與公告
主題分類
影音及機關連結
來去雲林
互動與交流
縣長臉書
線上申辦
聯合服務中心
表單下載
FAQ
縣民常用APP推廣專區
我要陳情
1999專線
縣長信箱
留言板
常用服務電話
智能客服
機關連結
府內單位網站
附屬機關網站
鄉鎮市公所網站
戶政事務所網站
地政事務所網站
其他機關網站
政風處
主計處
人事處
計畫處
行政處
水利處
文化觀光處
新聞處
地政處
城鄉發展處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社會處
農業處
教育處
建設處
財政處
民政處
環保局
衛生局
稅務局
消防局
警察局
交通工務局
採購中心
動植物防疫所
體育場
家庭教育中心
工商策進會
斗六市公所
斗南鎮公所
北港鎮公所
林內鄉公所
莿桐鄉公所
大埤鄉公所
古坑鄉公所
褒忠鄉公所
東勢鄉公所
麥寮鄉公所
崙背鄉公所
二崙鄉公所
水林鄉公所
口湖鄉公所
四湖鄉公所
元長鄉公所
臺西鄉公所
土庫鎮公所
西螺鎮公所
虎尾鎮公所
斗六戶政事務所
斗南戶政事務所
虎尾戶政事務所
西螺戶政事務所
北港戶政事務所
麥寮戶政事務所
斗六地政事務所
斗南地政事務所
虎尾地政事務所
西螺地政事務所
北港地政事務所
臺西地政事務所
雲林縣議會
雲林縣選委會
雲林監理站
雲林縣工策會
更多
:::
焦點訊息
縣府新聞
澄清專區
活動行事曆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縣府電子公報
十大伴手禮
:::
縣府公告
首頁
焦點訊息
縣府公告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瑕疵」與「維修」連續2年為電器類申訴案主要爭議
內容: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104年至105年電器及其周邊商品申訴案件約997件,其中有關「瑕疵」與「維修」的類型約占60%,其次為服務品質約19%,退貨遭拒約5%。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消費者購買電器,除了業者主動提供的維修保固外,業者依法就出賣的商品,也要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354條),即業者應擔保商品交付給消費者時,價值及效用不得減少,且應符合所保證的品質,消費者收受商品檢查後發現瑕疵(不能即知的瑕疵日後發現時),可依情形主張解約退款、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或更換無瑕疵的商品(民法第359條以下規定)。
一、爭議類型與項目
(一)瑕疵維修:在「瑕疵」與「維修」的申訴類型中,常見消費者申訴在保固期間送修商品,經業者告知是人為因素造成損害,須收取維修費用;商品故障屢修不復;維修費用過高;維修缺少零件;到府維修遲緩等。
(二)服務品質:在服務品質的申訴類型中,常見消費者申訴撥打客服電話無人接應;網頁客服或電子郵件多日未回復;訂購的商品遲未出貨等。
(三)退貨遭拒:在退貨遭拒的申訴類型中,常見網路購物業者以商品已拆封,拒絕退款;也有實體店面的業者承諾若不滿意可以退回商品,消費者退貨時卻以商品已拆封而拒絕退貨的案例。
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注意事項:
(一)舉證責任:業者提供保固,本即應確保商品能持續有效運作合理的期間,若在保固期間內動輒以人為因素為由,拒絕免費維修,容易影響商譽。就資訊力與經濟力而言,消費者相較於業者均屬弱勢,就商品固有瑕疵的證據方法掌握度,也遠不及於業者,參照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7條之1規定的精神,業者主張商品故障為人為因素,應適度負起舉證責任,以避免消費糾紛。
(二)屢修不復:依「電器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5點規定,商品於保固期間內有故障的情形,如果不是因為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所致,經送修三次仍無法修復時,消費者可以請求業者返還其所支付的價金,或更換同一種類的商品,業者不得拒絕。
(三)退貨遭拒:消費者在網路買受商品,原則上仍享有7日解除權,消費者因檢查的必要而拆封,並不影響解除權,業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拆封不退」排除消費者的權利,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不生效力。而在實體店面交易,業者若以廣告、定型化契約條款或口頭承諾不滿意包退包換,都必須確實履行,就口頭承諾的情形,建議消費者索取書面憑證,以便主張權利。
(四)售後服務: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業者,維持優質的商品售後服務,才能建立口碑、增加回購率。以標榜快速到貨招徠交易卻時常遲延給付,除了構成民事上給付遲延的責任外,也可能衍生廣告不實的行政責任;另建議業者應配置充足的客服與維修人員,以維持客服專線暢通及加速維修時程;維修時若有須消費者付費的項目,應公平合理並充分揭露消費資訊。
發布單位:建設處-工商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