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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虎尾溪媽埔橋上下游段治理工程」徵收計畫書內文

  • 公告依據:依據內政部102年11月13日台內地字第1020342912號函
  • 內容:
    詳細內容:
    1.本府辦理「舊虎尾溪媽埔橋上下游段治理工程」需要,申請徵收坐落本縣東勢鄉媽埔段508地
    號內等7筆土地及元長鄉信義段1-1地號內等2筆土地共計9筆土地,合計面積0.030150公頃,業
    經奉准照案徵收,並擬徵收計畫書內文及土地使用圖(核定本)如附件檔。
    2.依據內政部102年11月13日台內地字第1020342912號函釋公開政府資訊至實際完工後下架。
    3.核准徵收之機關及文號:內政部106年11月14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439號函。
    4.公告文號:雲林縣政府106年11月14日府地權一字第1062718102A號。
    5.公告期間:公告30天(自民國106年11月15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
    6.經核定徵收計畫書之預定107年2月開工,107年12月完工。
  • 發布單位:水利處-水利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