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動力漁船保險保險費補助,請漁民朋友踴躍投保申請!

  • 公告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7年3月1日漁四字第1071346349號函
  • 內容:
    動力漁船保險保險費補助,請漁民朋友踴躍投保申請!
    ●補助標準:
    依據「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7條
    動力漁船之漁船保險,其全年保險費之補助基準如下:
    一、總噸位未滿二十者,補助全額,最高新臺幣四千元。
    二、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五十者,補助全額,最高新臺幣六千元。
    三、總噸位五十以上未滿一百者,補助全額,最高新臺幣八千元。

    第8條
    動力漁船之漁船保險,曾受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年保險費累計未逾七次,且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前投保者,其補助基準得適用前條或下列規定:
    一、總噸位未滿五者,補助全額,最高新臺幣四千元。
    二、總噸位五以上未滿十者,補助百分之七十,最高新臺幣六千元。
    三、總噸位十以上未滿二十者,補助百分之七十,最高新臺幣二萬元。
    四、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五十者,補助百分之五十,最高新臺幣五萬元。
    五、總噸位五十以上未滿一百者,補助百分之四十,最高新臺幣十五萬元。
    第9條
    漁筏投保漁船保險者,補助其全年保險費之全額,最高新臺幣四千元,不適用前二條規定。

    ●申請地點及文件:
    一、漁業人向所屬區漁會或動力漁船所在區漁會申辦。
    二、應附文件包含申請書、保險單副本、漁業執照影本、保險期間繳費證明單,請依據「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辦理。
    ●若辦理漁船買賣過戶等情事,請務必辦理退保並退回部分補助款!
  • 發布單位:農業處-漁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