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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經濟部公告地下水管制區第一級管制區內工廠設立許可

  • 內容:
    經濟部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經工字第10204607600號公告內容,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以經工字第10704600730號公告修正為「位於經濟部公告地下水管制區第一級管制區內之工廠,為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1條第2款於設廠前應取得主管機關之設立許可(已通過環評之產業聚落或工廠者除外)之情形」
  • 發布單位:建設處-工商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