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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養豬振興發展計畫」雲林縣轄內畜產(豬肉)加工廠新式加工或包裝設備補助案

  • 公告字號:府農畜二字第1072521325號
  • 內容:
    一、為加速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經營效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度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107救助調整-牧-01(11)) 補助本縣轄內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合法畜產(豬肉)加工廠新式加工或包裝設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60萬/場、農民或相關業者配合款60萬/場,合計120萬/場),補助場數2場。
    二、補助對象須符合下列要件:
    (1)雲林縣轄內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合法畜產(豬肉)加工廠。
    (2)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填具切結書及申請書。
    (4)加工或包裝設備估價單。
    (5)符合產銷履歷驗證或CAS台灣優良農產品認證之工廠且未獲106年度「養豬振興發展計畫」雲林縣轄內畜產(豬肉)加工廠新式加工或包裝設備補助者優先補助。
    三、受理時間與受理方式:
    (1)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9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2)申請文件請郵寄至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雲林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收。
    四、其餘相關事項詳如「107年度「養豬振興發展計畫」雲林縣轄內畜產(豬肉)加工廠新式加工或包裝設備補助案注意事項」。
    五、檢附注意事項、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各一份。
  • 發布單位:農業處-畜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