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案依據「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執行作業注意事項」第十二點辦理。
二、 本案由需求單位(斗南鎮公所)召開地方說明會,妥予說明整體計畫推動方向及內容,並將上述公民參與相關會議紀錄公告於網站上,若民眾對於本案有相關問題或疑慮,請逕洽斗南鎮公所05-5973111工務課吳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