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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 公告字號: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10年10月19日國後動管字第1100033686號公告
  • 公告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條例第42條
  • 內容:

    公告事項為111年各階除役年齡,公告內容詳如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10年10月19日國後動管字第1100033686號公告,如附件

  • 發布單位:民政處-兵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