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台內團字第11202830654號 速別:普通件
主旨:「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112年 12月19日以台內團字第1120283065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 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並 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