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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與正義制度
公告內政部113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 公告字號:內政部113年3月18日台內訓字第1131201714號
  • 公告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 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 內容:

    一、受理對象:78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一般資格以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常備役體位役男為限),且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4年1月31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二、錄取名額:一般資格1800名,專長資格1300名(含82年次以前5名),另備取56名(含82年次以前6名)。

    三、申請期間:自113年4月1日(星期一)9時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17時止;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役男應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3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dca.moi.gov.tw/sugsys)登錄申請(專長資格需於本年4月30日前將相關文件(影本)寄送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者依申請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如申請人數逾額時,以抽籤決定服一般替代役。

    五、逾額抽籤作業:

    1、抽籤時間:1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2、抽籤地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六、徵集入營、分發服役:入營時間:113年7〜12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

    七、詳情請參閱內政部替代役甄選作業公告1份(如附件)。

  • 發布單位:民政處-兵役科
  • SDGs16 和平與正義制度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