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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因應目前疫情嚴峻,漁船船員手冊或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於110年5月1日至三級警戒解除日屆期者,有效日期延長至三級警戒解除日後3個月止

  • 內容:

    轉知漁業署相關訊息:

    一、考量目前國內疫情嚴峻,醫療院所量能須集中用於防疫,為避免漁船船員前往醫療院所體檢時,有感染之風險,漁船船員手冊或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有效期限於本(110)年5月1日至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解除日之間屆期者,有效期限延長至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解除日後3個月止。

    二、前開漁船船員手冊或幹部船員執業證書之持有人,應於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解除日起3個月內,依規定辦理換發(相關申請可向雲林區漁會洽辦)。

     

  • 發布單位:農業處-漁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