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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解釋令

  • 內容:

    勞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或指定處所收治,該期間請普通傷病假者,請假之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並自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生效

  • 發布單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勞動條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