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6.03
一、疫情報告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雲林縣衛生局統計資料,截至今(3)日下午二時為止,全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新增確診0人、累計確診443人、解除隔離428人;雲林縣疫情0新增個案、累計確診數6人、解除隔離數6人。
二、防疫重點事項宣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近期國內疫情趨穩,為使國內民生逐步恢復正常運作,除鼓勵民眾力行「防疫新生活運動」,並業於各方面逐步放寬相關防疫措施。其中,在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部分,現階段倘主辦單位能落實防疫配套措施,得由先前實施之「室內100人,室外500人」等相關限制予以放寬。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主辦單位應落實之防疫配套措施及現階段放寬措施說明如下:
(一)防疫配套措施:
1.實施實(聯)名制:應造冊記錄參加人員姓名及聯絡方式,並於集會、活動期間拍照,以利掌握參加人員資料及其在集會活動中之相對位置。
2.衛生防護措施:應落實量測體溫、噴酒精、全程配戴口罩(用餐時間除外)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不開放發燒者進入場所或參與活動,並應加強環境清潔消毒。
3.保持社交距離:應儘量保持社交距離、減少肢體接觸,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應採梅花座、設置隔板等阻隔設施或其他防護措施。
4.妥善規劃動線:應妥善規劃宗教場所內外之行進動線,避免信眾行進交錯或群聚。
(二)現階段放寬措施:
1.宗教集會活動:
(1)於固定地點舉辦者:如彌撒、禮拜、聚禮、講經、法會、追思會、落成典禮、晚會、平安宴等。該類集會活動之規模,放寬為「室內250人,室外1,000人」。
(2)非固定地點舉辦者:如繞境、進香、出巡、遊行等。該類集會活動因參加者通常為不特定對象、活動型式不易保持社交距離,且難以全程配戴口罩,現階段先就「小規模(250人以下)」、「地區性(活動範圍在同縣、市範圍)」之活動開放舉辦。
2.宗教場所:
(1)宗教場所餐飲或住宿:開放宗教場所飲食,惟以提供餐盒及瓶(罐)裝飲品為原則,不開放自助餐。如採多人同桌共餐方式,應保持桌距並使用公筷母匙。提供住宿者,以1人1室為原則。
(2)宗教場所參觀或參拜:暫維持目前依場所面積大小及可容留人數進行人流總量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