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10.5.2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公布國內新增595例新冠肺炎確診案例,其中334例本土病例、5例境外移入及256例校正回歸個案。雲林縣今無新增個案,累積確診本土6例,縣長張麗善下午3點召開雲林縣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公布8案外縣市確診個案至本縣足跡。
其中編號案4591男性63歲及案4592女性59歲,二案為夫妻,5/15一同從萬華住家至褒忠鄉新湖村,分別於5/17及5/18開始出現身體不適,5/23因症狀持續未改善,故自行開車至醫院就醫、採檢,同日5/23報告結果呈陽性,案3736等一家六口近期往返台北及雲林元長鄉進行工程施工,5/20工程結束後離開雲林前往南投,因身體不適至南投的醫院採檢,一家六口於5/21確診,目前掌握地點皆已完成清消,行動足跡如附表,確診者的足跡是透過疫情調查詢問確診者,由確診者回溯這段期間的活動地點、停留時間等,可能會有回溯上的偏差,會持續調查更新。
張縣長指出,今日公布確診個案都不是雲林縣本土案例,但因足跡都曾來到雲林縣,相關關聯性及足跡以圖示讓鄉親更清楚。民眾若曾出入相關場所或與個案有接觸,請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撥打縣府1999專線,將儘速安排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自行就醫。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周遭其他人是否有類似症狀等。
面臨本縣疫情逐漸升溫,本縣醫師、護理師護士及醫檢師等團體響應雲林縣政府號召,全力動員基層醫療人力投入社區篩檢站工作,共57名醫護、醫檢參與。繼昨(23)日於林內鄉完成篩檢162人,皆為陰性。今(24)日於西螺鎮安定國小斜對面「大牛埔公園」設置快篩站,進行255位快篩,皆為陰性; 明(25)日同步在東勢鄉安南村鎮玄宮、元長鄉長南長北村集會所(時間15:00-18:00,電話7882004)設置快篩站,後續也將在褒忠、崙背等地設置;台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並開設常態性快速篩檢站,近日內縣府也規劃於斗六市及斗南鎮火車站設置防疫快篩行動車,亦將於熱區提供機動快篩服務,盡快解決民眾疑慮。快篩資格為1.衛生局(所)匡列的自主健康管理或自我健康監測者。2.曾經到中央或地方政府公布確診個案活動之足跡範圍且出現新冠肺炎相關症狀者。3.從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臺中市、彰化縣熱區返鄉之學生或鄉親有疑慮者,考量整體緊急醫療運作及兼顧防疫措施,張縣長也呼籲若無相關符合資格之民眾不要前往避免現場造成群聚及癱瘓醫療量能。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雲林縣政府緊急成立熱點快篩站以防堵疫情擴散,目前因快篩試劑的需求增加,張縣長感謝李明哲議員、李佳芬前議員贊助6000劑快篩劑,以及300D1區獅子會所有前會長集資捐助4000劑,加上廣和水產公司捐贈的5000劑,充實縣內篩檢量能,與縣府攜手抗疫,消除鄉親的疑慮恐慌不安,守護家園。許多熱心民眾關心本縣確診者足跡相關資料,本縣衛生局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修訂的記者會個案資料發布原則公布,公布足跡是提醒民眾做好自我防護,也加強環境消毒,讓感染機率降到最低。
因應COVID-19造成巨大經濟衝擊,中央籌編追加2100億第二階段紓困預算,預定於5月31日進行三讀,但因疫情又快又急,各行各業現已受到巨大衝擊,為免緩不濟急,縣府今(24)日率先推出雲林縣紓困措施,期能降低地方各行各業的重大損失。
雲林縣政府紓困措施共分八類,分別為
一、文藝表演紓困補助
藝文活動受疫情影響之損失,除可向文化部線上申請補助外。縣府原核定排檔之演出與團隊,因受疫情延期影響者,縣府加碼補助5000元。
二、租稅緩繳及減免
5月15日起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强制停業的業者或娛樂場所,稅務局主動依主管機關提供的清冊,減徵房屋稅及停徵娛樂稅。各稅受疫情影響有繳納困難的民眾,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1年、最多可分36期。
三、合法夜市及傳統市場租金減免
「5月15日-5月28日夜市或市集配合停業期間租金免收」、「雲林縣公有零售市場6-9月使用費補助3成」,減輕市場攤商經濟壓力,如管制時間延長將持續滾動式檢討。
四、促參案及縣有出租場館租金減緩繳
1、減租:促參案及縣有房地,如因疫情影響,土地租金(權利金)減租50% 。
2、緩繳:110年應繳之土地租金及權利金得予緩繳6個月。
五、爭取低薪弱勢者的補助
1、爭取針對低薪、弱勢的自營作業者或沒有雇主的勞工朋友因疫情陷入經濟危機,建請中央儘速辦理「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至少比照去年先補助每人三萬元,後續再視疫情狀況是否進一步加碼補助。另針對農漁會會員、未加入工會之弱勢者,請中央比照去年方式辦理。
2、建議教育部紓困補貼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停課損失。
六、雲林縣政府企業紓困諮詢單一窗口
因應疫情影響廠商整體營運,整合招商單一窗口轉為“廠商協助窗口”,配合中央紓困方案來服務廠商資金紓困需求。連絡電話: 055522169
七、爭取中央農業類紓困補助
(一)爭取農糧產品展銷及加工紓困振興
1.爭取農糧產品展售行銷獎勵:
針對具備溯源標章(示)、履歷、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之農糧產品,每公斤補助運費2元,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
2.爭取農糧產業加工輔導補助措施:
獎勵供應單位(農民團體)及加工廠商集運費、加工及冷藏等費用,獎勵基準:供應原料重量獎勵集運費2元/公斤,加工處理費3元/公斤,半成品冷藏(凍)費每月0.5元/公斤(以3個月為上限)。
3.爭取提升農糧產品包裝冷藏設施(備)獎勵措施:
獎勵農民團體及農企業提升農糧產品包裝機械及冷藏相關設施(備),減輕人力不足問題,提高產能。
(二)畜牧業爭取中央紓困救濟及免息
1. 爭取畜牧場染疫紓困救濟
(每戶每個月3萬元*4=12萬,預計補助30場=360萬,按畜牧場數1%估算)
2. 爭取染疫畜牧場(家庭式)代養服務
-需要代養服務,每日代養費3,000元*30天)*30場=270萬
-代養期間動物死亡,依畜禽類補償遷移費計費及染疫業主環境畜牧場清消*預計每場3次,預計30萬)
3. 爭取畜牧場或加工廠屠宰場有貸款者,免息一年,延長寬限期(建議中央統一律定)
4. 爭取加強加工廠屠宰場上網路通路-補助包裝貨運費用(補助政府網購平台)
-補助運費,每件200元
-補助包裝費,每件100元預算從5月開始至9月份
-每個廠補助上限為600萬,預計補助15個屠宰場或加工場經費需求9,000萬。
(三)爭取溝壩有機農業園區委託經營減收租金
雲林溝壩有機農業園區委託經營,租金減收2成及展延繳納期限至110年12月底前繳清。年租金140萬元X20%=28萬。
(四)爭取漁業減收行政規費
減收行政規費收入-審查費及證照費50%,期間自110年6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八、110年建雜照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詳如附件。
縣長張麗善再度呼籲鄉親戴好口罩、減少移動,可透過電話、視訊表達關心,若非返鄉不可,從新北、台北、台中、彰化等熱區回來或有接觸史、旅遊史者,務必先到台大醫院虎尾院區做快篩再回社區,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