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5.28
疫情升溫,衝擊產業,雲林縣針對縣內「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無論是否屬政府強制關閉之場所,娛樂稅全面主動停徵至得恢復營業止;另外,恢復營業後之娛樂稅,再全面減徵30%,為期三個月。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娛樂稅是依營業概況核實課徵,目前國內疫情持續升溫,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止,縣內受強制停業之娛樂場所,其查定課徵之娛樂稅,該局將主動按停業天數之比例停徵至6月14日;另外,未強制停業之娛樂場所,由於均屬投幣式兒童騎乘機械玩具機(即電動搖搖馬),占縣內娛樂業家數不到1成,考量疫情期間實情,基於簡政便民,該局主動一併停徵至6月14日止,免由民眾提出申請。停徵日期也將持續配合指揮中心做滾動式調整。
該局進一步表示,去年新冠疫情爆發之初,娛樂產業首當其衝,營業收入普遍大幅減少,雲林縣政府即針對縣內查定課徵之娛樂稅,全面減徵30%,為期三個月(自109年4月起至6月止),協助業者度過難關;考量今年疫情加劇,娛樂業者倘得恢復營業,營業之初,恐營業收入仍有不穩定,所以雲林縣政府宣布,今年將比照去年,自娛樂業者恢復營業之日起,娛樂稅再全面減徵30%,亦為期三個月,減徵的比例和期間,也將視後續疫情狀況滾動式調整。
稅務局補充說明,娛樂稅之課徵,除「查定課徵」業者之外,尚有「自動報繳」及「臨時公演」業者,由於自動報繳及臨時公演,是由業者自行依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可因實際收入減少而自動減輕,已具自動因應機制,所以不在此次停徵及減徵範圍。
稅務局提醒,疫情期間,請民眾減少外出洽公,以降低感染風險,如有娛樂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5)5323941分機176或0800-55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