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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車輛短期間不使用 辦理停駛可節省使用牌照稅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7.16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徵收,車主如受疫情影響,而有一段期間不使用該車輛,車主可將號牌及行車執照繳回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停駛手續(停駛期間為1年以內),以節省車輛停駛期間的使用牌照稅。車輛停駛退稅該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已領使用牌照之車輛如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即視為繼續使用,仍要課徵使用牌照稅。因此,車主如受疫情影響而有一段期間不使用該車輛時,車主可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停駛手續。

 

車輛辦理停駛後,本(110)年度如有溢繳使用牌照稅,車主如未以網路、臨櫃、郵寄或傳真等方式申請退稅者,稅務局仍會主動以直撥退稅(請車主撥打稅務局電話0800556969,提供存款帳號)或支票退稅,退還車主溢繳的使用牌照稅,讓車主安心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