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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17雲林今日無新增確診個案 重申衛生福利部訂定之「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 發布單位:衛生所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8.17
一、今日疫情
今日全國新增本土4例,本縣本土累積確診21例。
 
二、防疫宣導
(一)疫情警戒維持2級以來,各項民生規定逐漸鬆綁,許多餐飲業者在遵守防疫相關規定下,提供內用服務,雲林縣衛生局亦遵循中央指揮中心指引,針對餐廳、小吃部、自助餐、大賣場於7月27日啟動「餐飲業開放內用專案稽查」,希望讓民眾吃得安心、放心。
值此疫情期間,室內聚會仍存在風險,雲林縣衛生局籲請鄉親遵守戴口罩、保 持社交距離等各項防疫規定;餐廳業者開放內用時,亦須落實實聯制、定期清潔消毒、同桌採梅花座或設置隔板,不同桌則採保持桌距或設置隔板等措施。並重申衛生福利部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如下:
1、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
(2)餐飲從業人員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 COVID-19 症狀,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2、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
(1)加強餐飲從業人員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
(2)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勤洗手。
(3)餐飲從業人員用餐環境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 1.5 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3、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
 (1)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
 (2)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
 

4、顧客用餐管理:
(1)實施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
(2)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
(3)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 1.5 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4)自助餐型態之餐廳,應有適當之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之飛沫汙染。
   
■餐飲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餐飲業者平時應加強日常管理,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有 COVID-19 確診病例為該場所工作人員或曾至該場所消費者,應配合疫情調查及防疫作為。  
 
(二)昨(8/16)新北爆親友旅遊感染確診案,其中案15971於8/14日曾至本縣用餐, 縣府針對確診者足跡已全面進行清消,民眾請勿恐慌,務必落實外出全程配戴口罩、進入賣場及超市配合實聯制、酒精消毒與測量體溫、保持安全的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
■民眾若曾出入相關場所或與個案有接觸,請進行自我健康監測,於8/28(最後接觸日隔天開始算14 天)前若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撥打縣府1999 專線,將儘速安排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自行就醫,以降低疫情擴散風險。

■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周遭其他人是否有類似症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