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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8國內及雲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報告宣導

  • 發布單位:衛生局

今日疫情報告
今日全國無新增本土案例和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本縣無新增個案,本縣本土累積確診22例(自110年5月1日統計至今),本土個案及境外移入累計確診數45例(自108年12月統計至今)。
 1019-1101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防疫政策宣導-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7日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二級警戒措施:
1. 除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外從事運動,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含會議、展覽、婚宴、餐宴等)人數上限:
- 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 室外300人。
- 不符上列條件者,應提防疫計畫,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二、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1. 於室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5.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免戴口罩。
6.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臺鐵高鐵用餐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三、仍須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防疫政策-交通部放寬大眾運輸場站飲食及回復高鐵自由座措施
考量我國自7月27日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各縣市並陸續開放餐廳內用,交通部已依指揮中心分階段鬆綁管制措施原則,就轄管之臺鐵及高鐵車站部分,分階段解除飲食限制,從非付費區餐廳到非付費區,再擴大到付費區等。鑑於衛福部已於10月5日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規定,鬆綁相關飲食限制,交通部於配合整體防疫策略及兼顧旅客飲食需求下,針對大眾運輸場域實施相關鬆綁措施如下:
1. 客運轉運站於110年10月19日開放飲食。
2. 海空運場站:
- 國內場站於110年10月19日開放飲食;
- 國際場站出境於110年10月19日開放飲食;入境旅客將嚴格分流管制,循指定動線區域離開場站,不得在場站內飲食外,其餘區域開放。
3. 交通場站餐飲業者應確實依衛福部公告之「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旅客飲食應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有適當阻隔設施。
 
另台灣高鐵將於11月8日起開放自由座,並於同日調回疫情前每週1,016班,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1. 自由座一般為3節車廂(10-12節),於通勤尖峰時段規劃提供4-8節自由座,並滾動檢討調整車廂數;
2. 除增加自由座車廂外,將視旅運需求臨時增開班次;另如有過度擁擠情形,將適時疏散或進行必要措施。
 
 
重點提醒
提醒民眾,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