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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28國內及雲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報告宣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今日疫情報告
今日全國無本土案例以及新增6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本縣無新增個案,本縣本土累積確診22例(自110年5月1日統計至今),本土個案及境外移入累計確診數47例(自108年12月統計至今)。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6例境外移入個案,為2例男性、4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40多歲,分別自日本(案16499)、美國(2例,案16500、案16501)、英國(案16502)、吉爾吉斯(案16503)及蒙古(案16504)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
 11/2-15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防疫宣導-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
 
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自今(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二級警戒措施:
1.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除例外情形(如下列),得免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5).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3.取消以下限制:
(1).集會活動人數上限。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
(3).藝文展演/體育活動/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觀光遊樂業等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4.開放台鐵/高鐵車廂、公路客運、遊覽車、國內航班/船舶、電影院、KTV、MTV、網咖等場所/場域得暫時脫口罩飲食。
 
二、目前仍需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等),無陪侍服務者,符合防疫管理得有條件開放。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重點提醒
施打疫苗是防護措施之一,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接獲簡訊及早上網預約,及早接種及早產生保護力守護自己亦守護家人的健康。提醒民眾,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後建議於接種處或附近至少留觀15分鐘,自我密切觀察15分鐘,先前曾因接種疫苗或任何注射治療後發生急性過敏反應的民眾建議留觀至少30分鐘,以利即時處置該類急性過敏反應。前往接種COVID-19第二劑疫苗前,請備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已遺失,民眾前往轄區衛生所補發,再完成第二劑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