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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24國內及雲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報告宣導

  • 發布單位:衛生局

今日疫情報告
今日全國無新增本土案例以及新增5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案例。本縣無新增個案,本縣本土累積確診22例(自110年5月1日統計至今),本土個案及境外移入累計確診數49例(自108年12月統計至今)。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5例境外移入個案,為1例男性、4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60多歲,分別自美國(3例,案16651、案16652、案16654)、新加坡(案16653)及印尼(案16655)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
 放寬居隔居檢外出規定
 
指揮中心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完成疫苗接種之居家隔離/檢疫者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為因應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須外出奔喪或探視等,前已規定於居家隔離/檢疫第1天(含)以後且無症狀,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自費檢驗COVID-19;並於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現基於國內疫情已逐步趨緩,為兼顧民眾需求與防疫,且考量完成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風險,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 已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4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2. 未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3. 倘仍有外出需求,可再循前開程序提出申請,次數不限1次。
 
4. 有關上述對象疫苗認可範圍,不論於國內或國外接種,疫苗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 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由民眾出示接種紀錄或證明認定。
 
指揮中心提醒,考量醫院或奔喪地點易人群聚集且具傳播風險,為加強外出時之防護措施,確保大眾安全,籲請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探病者需先取得該醫院同意後才可探視,並應遵循居家隔離/檢疫期間外出探視、奔喪或辦理喪事次數與時間限制,及外出時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及落實手部衛生等規定。更多資訊可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
 
 
重點提醒
雲林縣防疫旅館相關資訊請查詢「雲林縣衛生局全球資訊網防疫旅館專區」,若民眾有意預訂本縣防疫旅館,可直接由網頁連結填寫「防疫旅館需求調查表」,後續有衛生局專人回覆。若欲預定日期已客滿,可至臺灣旅宿網預約其他縣市防疫旅館,或至入境檢疫系統預約集中檢疫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