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如何申請確診證明資料?

1. 請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重要表單下載,下載並填寫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個人資料請求服務申請單,並檢具申請人(即COVID-19確診者當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代理人,應再檢附代理人證明文件、申請人委託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2. 前述文件備齊後,親送或郵寄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由本署依「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個人資料請求」作業程序辦理後回覆。
3.我如何取得核酸檢驗(PCR)結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