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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健康監測?

1. 同室照顧者若為確診者之同住家人,則為居家隔離者,不得外出。

2. 非同室照顧者:在照顧期間,亦須注意自己的健康狀況,監測是否出現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狀。

3. 照顧期間結束後,應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 3 天(與確診者同室之未確診者,以最後同室接觸日或確診者隔離期滿日起算 3+4),並依指揮中心公布之最新「3+4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規定進行篩檢及後續之 4 天自主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