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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目前政府防範非洲豬瘟入侵之措施?

  1. 農委會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於邊境加強檢疫措施如下:
    由於家畜肉類產品為可傳播非洲豬瘟、口蹄疫之高風險產品,農委會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等邊境查緝機關合作,針對非洲豬瘟等疫病入侵風險較高之管道如旅客行李、網購快遞貨品、國際郵包等,以X光機、檢疫犬及人員檢查的方式加強查察,並建立早期預警機制,查獲之肉品採樣送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截至12月16 日為止,已檢驗 585件,結果分別於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30日及12月12日檢測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案例共計5件,其餘均陰性。
  2. 強化入侵風險較高之管道檢疫措施如下:
    (1) 防範旅客攜帶肉類產品入境,加強宣導:請旅客勿攜帶肉類產品回國。發送宣導單張 (繁中、簡中、中英越等3種語文) 計83萬張,洽請各航空公司及船公司於旅客報到櫃檯協助發送給出境旅客,計36萬張;請交通部航港局、中國大陸出入境檢疫檢驗協會,請其於大陸端兩岸人民交流頻繁之口岸發送予入臺旅客,計12萬張。請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大陸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向新住民進行宣導,提升新住民守法認知,計8萬張。交通部觀光局請旅行社及導遊等,向前往中國大陸之旅行團或遊客宣導;教育部轉請各學校向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宣導。農委會防檢局將持續透過前述多元管道進行宣導,傳達各項防疫檢疫訊息。另配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罰鍰為 1 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更新宣導單張已循前述機關單位協助發送27萬張。
    (2) 於飛機、輪船入境前透過廣播宣導,及於出入境大廳之電視牆、燈箱及跑馬燈進行相關宣導。
    (3) 8月31日起針對進入中國大陸旅客以簡訊傳遞「防範非洲豬瘟,不要前往畜牧場,也不要攜帶肉製品回臺」宣導,已發送31萬則簡訊,持續辦理。
    (4) 製作中、英、泰、越、印、日及韓等7種語文宣導摺頁,宣導「入境前14天內如有前往動物傳染病疫區國家之畜牧場者,於入境我國後,應更換衣物、淋浴並澈底消毒,7天後才能再進入畜牧場」。
    (5) 發函來往兩岸從事畜牧產業之高風險人員、國內五所畜牧及獸醫大專院校,請相關人員強化返國後自我隔離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函送移民署該等高風險人士名單,俟該等人士自中國大陸入境時,移民署通知農委會防檢局轄區分局,由檢疫人員輔導該等人士至動植物檢疫櫃檯進行鞋底消毒事宜。
    (6) 自9月起於18家電視台播出防範非洲豬瘟插播卡計1,565檔次、80秒宣導片12檔次,於15家廣播電台播出30秒宣導帶計432次。申請行政院公益託播:廣播部分10月計6,856檔次、12月1-6日計2,740檔次,電視部分(無線電視台5台)擬自12月10日起上檔一個月。
    (7) 農委會防檢局運用網站及社群媒體(臉書、line)發布非洲豬瘟宣導貼文81篇、宣導影片13部共計40萬次瀏覽;派員參加公共電視節目、漁業廣播電臺、教育廣播電台、警察廣播電臺及主動發布新聞稿等,宣達相關防疫檢疫作為。
    (8) 12月12日防檢局運用「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訊息發送系統」傳送「防範非洲豬瘟,請勿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之訊息,強化全民防疫意識,以保護國內養豬產業,並維護消費者食安。
  3. 加強入境旅客行李檢查:
    自8月起在各機場、港口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並調整農委會防檢局之檢疫犬組執勤時段,針對來自中國大陸入境航班旅客之隨身行李及加強小三通旅客經由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入境,或中國大陸直航來臺班機旅客入境之檢疫作業。
  4. 加重違規旅客之裁罰:
    9/1-12/13裁罰新臺幣1萬5千元計344件(大陸207件、其他國家137件);經統計14日至17日裁罰案件共53件,其中裁罰5萬元18件(中國大陸17件、匈牙利1件),3萬元33件(中國大陸12件、越南14件、泰國、印尼、馬來西亞各2件、緬甸1件),1萬元2件(中國大陸、日本各1件)。前揭違規旅客除我國籍旅客為多外,其中以來自中國大陸籍人士居多,其次依序為越南籍、菲律賓、泰國、韓國及緬甸等。
  5. 針對電子商務平臺販賣來自疫區肉品之管控作為如下:
    (1) 發函並拜會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轉知該等電商業者持續配合「疫區及中國大陸豬肉及其產品在網站不得買賣」規定,並協調該公會及各大電商業者於12月5日共同成立非洲豬瘟防疫聯盟,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2) 要求淘寶臺灣分公司建置並公告禁止輸入我國之動植物清單,透過篩檢運送地址以阻斷下單方式之屏蔽措施,如違規情節重大將直接凍結該商家帳戶。並於該公司臉書粉絲專頁公告提醒用戶避免購買相關產品。另樂購蝦皮、奇摩拍賣、露天市集及PChome等電商平臺已自主承諾下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
    (3) 委託臺灣動植物防疫檢疫暨檢驗發展協會持續強化搜尋電商購物平臺(含小型電商平臺),發現違規販售動植物或其產品案件,即逕行向電商平臺檢舉。自106年6月起至107年11月30日計434件,其中動物產品計177件。
  6. 國內防疫現階段所辦理主要工作羅列如下:
    (1) 加強養豬農民、獸醫師及相關產業業者宣導教育工作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持續辦理非洲豬瘟防疫教育訓練,107年共72場次,計有4,854人次參加。另持續透過前揭新聞、社群媒體(臉書及LINE群組)、函文,以及地方防疫機關及產業團體,輔導所轄(屬)養豬業者加強提高業者警戒心及落實各項養豬場生物安全等措施。
    (2) 每月定期召開「非洲豬瘟及重要豬病防疫措施及執行進度檢討會議」,邀集各縣市動物機關與產業團體,共同強化各項防檢疫措施。
    (3) 強化源頭三道把關機制:
      a.豬隻運至肉品市場及屠宰場前,均須由業者自主加強臨床症狀檢查,並開立健康聲明書。
      b.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人員持續至畜牧場現場訪視。
      c.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執行屠前及屠後檢查,把關畜產品安全。
    (4) 豬隻強化國內廚餘養豬安全性,於107年11月起透過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依前開名冊逐戶發送宣導單及輔導落實蒸煮,12月起由各縣市環保機關協同農政單位針對所轄廚餘養豬場進行聯合稽查,未符規定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由地方環保單位裁罰。完成廚餘養豬戶盤點2,045場。
    (5) 超前部署國內防疫處置措施之規劃,落實各項非洲豬瘟防範工作,農委會於107 年12月26日辦理「全國非洲豬瘟防疫演習」。 (6) 倘疫情發生時成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啟動跨部會合作,擴大處理量能,以為即時因應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