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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雲林縣政府勞青處為辦理113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補助,請符合資格之申請單位,自112年9月6日起至112年10月27 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單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勞工福利科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2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835號公告「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113年度雲林縣政府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及「113年度雲林縣政府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
公告事項-申請期間

自112年9月6日起至112年10月27 日止

公告事項-補助項目


一、辦訓地點:雲林縣。

二、辦理時間:請提送「113年10月底前結訓」之訓練計畫(一式8份)。

三、辦理類型:實體班10班,線上班1班,計11班,其中倘無單位申請辦理線上班,則保留本線上班辦訓名額直至首位申請單位來函申請辦理,經審核通過後即行核定。

四、辦理預算:

(一)實體班以30人為一班,學員個人費用預算最高1萬1,500元。

(二)線上班以30人為一班,學員個人費用預算最高6,900元。

五、本案公告相關作業時程預定如下:

(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27日下午5時止(須以正式公文函送至本府行政處文書科,並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逾時不予受理,非以郵戳為憑)。

(二)第一階段訓練單位資格審查含補正截止時間:112年11月3日下午5時止。

(三)第二階段計畫審查:

1、實體班:提交計畫單位為10班內採書面審查,超過1班則召開審查會依評分排序前10名為正取,其後依評分高低備取。

2、線上班:提交計畫單位為1班內採書面審查,超過1班則召開審查會依評分排序第1名為正取,其後依評分高低備取。

六、審核結果:本府將審核結果函文訓練單位,並副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113年度訓練計畫書」得視用人單位需求另案函文送審,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

八、本案承辦人:本府勞青處勞工福利科雷國宏先生,電話:05-5523248,傳真05-5331080

公告事項-資格條件


申請單位資格:符合衛生福利部所定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第五點第二款規定之訓練單位。

 

公告事項-審查方式


請見補助項目。

公告事項-補助金額上限

請見補助項目。

公告事項-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4,182,000

公告事項-其他:請各單位視業務 性質酌增,無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