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補助本縣轄內各級工會辦理112年度勞工教育經費補助
本縣登記在案之職業工會、企(產)業工會及總工會(聯合會)。
依據「雲林縣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及縣庫自籌款對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之補(捐)助原則」第3點第1項第3款及「雲林縣政府推展勞工行政業務補助審查及考核作業程序」第3點第1項審查辦理。
各產業、企業工會、職業工會辦理勞工教育,每場參加人數不得少於五十人,參加人數五十人至一百人每場補助款二萬元,一百人以上,每場補助款三萬元,各產業、企業工會、職業工會每年度以補助辦理一場為原則。補助總額以當年度預算額度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