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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主視覺應用及文宣設計」應用設計_通用版本

「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主視覺應用及文宣設計」使用規範說明

1、 使用「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主視覺應用及文宣設計」視覺系統設計於
「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文宣、網頁、印刷品、文件及其他相關設計物
等。
2、 標誌、標語、主視覺、輔助視覺及吉祥物之色彩、比例等,不可任意變更
、修改及仿製等任何破壞「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主視覺應用及文宣設計
」主體性及一致性等行為。
3、 使用「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主視覺應用及文宣設計」應注意其色彩應用
、單色應用與不正確的色彩應用等。
4、 使用「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主視覺應用及文宣設計」進行相關需印製成
品的設計時,請參酌相關宣傳設計、宣傳品設計之版面、字體與延伸色彩
進行製作。。
5、 雲林縣政府擁有「110年度全國中等運動會主視覺應用及文宣設計」著作人
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使用及進行相關設計時,應注意有無侵犯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