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考量本府審查作業時間及維護廠商權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案件,請業者備齊文件於112年6月9日前送達(含當日並以本府收件章為準),本府將於112年6月30日前核發112年度上半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核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