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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受理112年度上半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收件期限為112年6月9日止。

  • 公告依據:依據經濟部112年1月6日經能字第11258000000號。
  • 內容:

    為考量本府審查作業時間及維護廠商權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案件,請業者備齊文件於112年6月9日前送達(含當日並以本府收件章為準),本府將於112年6月30日前核發112年度上半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核准函。

  • 發布單位:建設處-工商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