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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資爭議之調解程序?
    • 96-11-04

    勞資爭議之調解,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應於接到當事人申請調解或依職權交付調解之日起七日內,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之。 勞資爭議由當事人申請或由主管機關依職權交付調解時,其爭議當事人,應於接到主管機關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各自選定調解委員,並將調解委員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及住所或居所具報。 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將前項期限酌量延長之;逾期不為具報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代為指定之。 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置委員三人或五人,以左列代表組成之,並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代表中一人為主席: 一 主管機關指派一人或三人。 二 當事人雙方各選定一人。 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應於組成後立即召開會議,並指派委員調查事實,除有特殊情形外,調查委員應於指派後十日內,將調查結果及解決方案提出委員會。 前項委員調查時,得通知雙方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到會說明或提出書面說明,或向爭議事件有關之事業單位調查。 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應於接到前條調查結果及解決方案後七日內開會。但必要時或經爭議當事人雙方同意者,得延長至十五日。 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應有調解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作成調解方案。 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經爭議當事人雙方同意在調解紀錄簽名者,調解為成立。 爭議當事人對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時,為調解不成立。

  • 勞資爭議仲裁之效力?
    • 96-11-04

    勞資爭議當事人對於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之仲裁,不得聲明不服。 前項仲裁視為爭議當事人間之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勞工團體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團體協約。

  • 勞資爭議在調解或仲裁期間,勞資雙方不得有哪些行為?
    • 96-11-04

    勞資爭議在調解或仲裁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 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期間,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怠工或為其他影響工作秩序之行為。

  • 勞資爭議經調解之效力為何?
    • 96-11-04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視為爭議當事人間之契約;當事人一方為勞工團體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團體協約。

  • 團體協約是什麼?
    • 96-11-04

    所謂團體協約,為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與有法人資格之工人團體,以規定勞動關係為目的所締結之書面契約。

  •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其仲裁程序?
    • 96-11-04

    調整事項勞資爭議之仲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於接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組成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之。 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以左列人員組成之,並以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代表中一人為主席: 一 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派代表三人至五人。 二 爭議當事人雙方,各於第三十條規定之仲裁委員中選定三人至四人。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由主管機關依職權交付仲裁者,前項第二款之仲裁委員,應由爭議當事人雙方於接到主管機關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選定具報。 逾期不為具報者,由主管機關代為指定之。 勞資爭議介仲裁委員會之仲裁,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決議。但經二次會議,仍無法作成決議時,第三次會議取決於多數。 仲裁委員連續二次不參加會議,致會議不足法定人數時,由主管機關另行指定仲裁委員代替之。 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應於五日內作成仲裁書,報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送達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 勞資爭議當事人,在仲裁程序進行中得自行和解;和解成立者並應將和解內容函報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及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 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及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接到前項函報之日,仲裁程序即告終結。 和解成立者,與依本法成立之調解有同一效力。

  • 新兵入營服役須知?
    • 96-11-04

    入營時應帶物品如下: 徵集令:是您入伍當兵的憑證。 身分證:這是來驗明正身的,以免冒名頂替。 私章:領餉時可是要用到它,所以別忘了它。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您的薪餉將直接匯入您的帳戶。 民間專長證照影本:如果您有專長並取得職業證照,請將證照影本交給長官,並且在兵藉表上註明,將來實施分發選兵時,各個需求單位就可以參考您的專長,分發單位服役。 大專學生集訓結訓證書影本:如果您是大專畢業,並到成功嶺接受集訓,持有結訓證書,是您折服役期的證明。(一週以七天計算役期)。 請勿帶貴重物品,金錢以大約一、二千元就可以了,它是準備在未發餉前購買日常用品之用的。 戶籍謄本一份、健保卡(及健保轉出申報書影本) 軍中是一個講求紀律、樸實的地方,所以有許多的日常用品是規定不准使用的,如電器用品、呼叫器、大哥大、未經核准之電腦、賭博用具,還有最主要的是毒品,更是屬於違禁品,更是不可以帶進營區。 其他如信封、信紙、郵票、電話卡….等,部隊福利品站均可購買,至於內衣、鞋子、襪子、毛巾…‥.等,部隊都會準備妥當,不用您費心了!

  • 僑民申請暫緩徵集之規定?
    • 96-11-04

    僑民於屆滿一年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所屬鄉鎮市公所申請辦理暫緩徵集: 1.依照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申請投資,經核准並已實行投資,金額在新台幣一千萬元(或其他等值貨幣)以上,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證明者。 2.在僑資經營事業機構中,擔任總經理、廠長、總工程師或專門技術人員,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證明者。 3.在核准設立外商銀行分支機構中(含辦事處)擔任重要主管職務或具有金融專業技術人員,經銀行主管機關證明者。 4.因僑居地政府拒絕入境或因僑居地環境特殊為政治、經濟等原因被迫回國暫居及僑居地發生戰亂未能按時返回,經外交或僑務主管機關證明者。 5.因訴訟案懸未結,必須本人處理,未能按時返回僑居地,經司法機關證明者。

  • 借款人若未依規定繳交貸款本息時,應如何處理?
    • 96-11-04

    享有優惠利率之前七年借款人若積欠貸款本息達六個月者,承辦貸款金融機構應即停止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撥付補貼利息;承貸金融機構於處分供擔保之不動產前,承貸人清償積欠本息者,恢復利息補貼;於處分供擔保之不動產後,應將積欠期間所補貼之利息返還內政部營建署。

  • 單身者可以申請本項貸款嗎?房屋仲介業者、公司行號或其他法人機構可否申貸本項貸款?
    • 96-11-04

    (一) 單身者應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 (二) 不動產經紀業者、公司行號或其他法人機構不可申貸本項貸款。本項貸款僅適用於自然人,不適用於法人機構。

  • 實施建築管理之時點如何確定?[觀光局查報局督導中心提供]
    • 96-11-04

    各地區實施建築管理時點不一,請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洽詢。

  • 辦理本項貸款時,可以用非原申請人所有之房屋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嗎?
    • 96-11-04

    本項貸款核定戶應以申請人所有之住宅作為本貸款之抵押擔保品。惟若欲以原申請書表所列且符合「青年購屋低利貸款作業規定」第二點規定申請條件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持有產權(或與申請人共同持有)之住宅辦理貸款時,應在向銀行辦理貸款之前,由原申請人向原受理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購屋所在地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辦理更名。

  • 關於本項貸款如有其他問題,可向哪裡詢問?
    • 96-11-04

    (一) 內政部營建署 電話:(02)87712345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網址:http://www.cpami.gov.tw (二) 直轄市、各縣市政府。聯絡電話及地址詳http://www.cpami.gov.tw/pwi/ph/ph_5-3.php#a2。

  • 自地自建之房屋,可以申請本項貸款嗎?
    • 96-11-04

    本項貸款係為協助青年購置住宅,解決居住問題,並為住宅市場復甦帶來正面效益;自地自建之房屋並非購置住宅,不適用本項貸款。

  • 位處於華山一帶,多處屬於山坡地,不知要向什麼單位詢問我的土地是否涉及水土保持?若是辦理民宿申請可以嗎?需要個別申請證明等等嗎?[雲林縣政府提供]
    • 96-11-04

    華山地區屬偏遠地區,只要有合法之房屋證明(如房屋使用執照),均可依 民 宿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三條之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 何謂「國民旅遊卡」?[雲林縣政府提供]
    • 96-11-04

    壹、依據及實施背景 一、本項政策主要目的係考量我國目前結構性失業問題嚴重,以及中高齡失業者 再就業困難之現象,擬由公務人員帶動國內旅遊之相關協助措施,以利振興觀光 相關產業之發展。 二、九十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第2753次院會,行政院永續促進就業小組所提 「紓緩當前失業問題可加強之措施」報告,建議為配合推動「國內旅遊發展方 案」,研擬發行「旅遊券」,以振興觀光旅遊產業。奉 院長指示:「請行政院 永續促進就業小組就有關發行旅遊券措施,儘速邀集相關機關研議辦理」。經行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邀集相關部會研擬「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陳報九十一年六 月五日行政院第2789次院會核定通過。 貳、發行及適用原則 一、「國民旅遊卡」係屬信用卡,一般民眾亦可申請,凡有建置刷卡機之商店, 均得為「國民旅遊卡」之特約商店。 二、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卡」識別標誌(Taiwan Touch You Heart)係張貼 於政府認可屬於合法觀光行業之特約商店(張貼商店門首及收銀處)。 三、公務人員須於張貼有「國民旅遊卡」識別標誌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能依 規請領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 四、公務人員符合下列原則,可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 (一)休假:消費時間為公務人員休假日期(亦即,在週一至週五請「休假」) (二)異地:指公務人員前往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以外之 其他直轄市或縣(市)之旅遊消費。 (三)隔夜:指於週一至週五休假連跨二日以上,並具下列國民旅遊卡支出方式 之一者 1、具旅宿類之刷卡支出。 2、購買旅行業所售二日以上套裝旅遊產品之刷卡支出。 3、連跨二日(含)以上之休假日,具有二筆(含)以上不同消費日至國民旅遊 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支出。 (四)以國民旅遊卡在特約商店消費: 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方能透過「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檢核系統」之檢核機 制,對符合補助原則之消費交易核給強制休假補助費,如使用一般信用卡,其交 易消費資料,因不能透過上述檢核系統作業,將喪失請領強制補助費之權益。 參、特約商店申請暨配合事項 一、先加入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國民旅遊卡」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後,由 該收單機構送交通部觀光局備查,並張貼該局提供「國民旅遊卡」之識別標識。 二、特約商店須建置連線或手動刷卡。 三、協助現場預購型交易資料傳輸。 四、假如已設有網站訂購,在網頁首頁加上「國民旅遊卡」標識,並用勾選方式 來識別公務人員或不是公務人員,如屬公務人員,依預購型交易之作業鍵入資 料。 肆、適用行業及場所 (一)合法之住宿設施,如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民宿、露 營地及公部門之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聯勤招待所、警光山莊、救國團之青年 活動中心(山莊)及中正國際機場過境旅館等。 (二)附設於合法住宿設施、交通場站及位於國家公園、都會公園、風景特定 區、觀光地區、休閒農場、觀光果(茶)園、教育農園、生態教育館、水族館、文 物館、美術館、博物館、森林遊樂區、海水浴場、動物園、形象商圈、商店街及 其他遊樂(園)區等與觀光有關之餐飲消費。 (三)提供國內旅遊相關服務之綜合、甲種、乙種旅行業。 (四)休閒農場、觀光果(茶)園、教育農園、風景遊樂區、海水浴場、博物 館、水族館、森林遊樂區、生態教育館、文物館、美術館、民俗技藝活動表演館 (場)、國家公園、都會公園、動物園及其他遊樂(園)區入場券及門票等。 (五)農特產品展售商店:合法住宿設施、休閒農場、觀光果(茶)園、教育農 園、森林遊樂區、觀光酒廠、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風景遊樂區、形象商圈、 商店街及其他遊樂(園)區等範圍內之農特產品展售店。 (六)紀念商品及手工藝品展售商店:合法住宿設施、休閒農場、觀光果(茶) 園、教育農園、森林遊樂區、水族館、生態教育館、博物館、文物館、美術館、 國家公園、都會公園、觀光酒廠、高爾夫球場、交通場站、風景特定區、觀光地 區、風景遊樂區、形象商圈、商店街及其他遊樂(園)區等範圍內之紀念品或手 工藝品展售店。 (七)國內航空、鐵路、森林鐵路、公路客運、遊園車等客運運輸業及遊覽車、 小客車、機車、腳踏車租賃費用及油料費。 (八)遊艇、觀光潛水船、交通船、賞鯨船、海釣船及其他娛樂漁船之消費。 (九)陸海空域之遊憩娛樂活動如高爾夫球、騎馬、浮潛、泛舟、飛行傘等消 費。 (十)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形象商圈及商店街。 1.國家公園 陽明山、金門、雪霸、太魯閣、玉山、墾丁等由內政部營建署管轄之國家公 園。 2.國家級風景區 大鵬灣、日月潭、澎湖、馬祖、東北角、花東縱谷、東部海岸、北海岸及觀音 山、阿里山、茂林、參山(係指獅頭山、梨山、八卦山)等由交通部觀光局管轄 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 3.省縣市級風景特定區 (1)台北縣:十分瀑布、烏來、碧潭、淡水、瑞芳風景特定區。 (2)桃園縣:石門水庫、小烏來、巴陵達觀山風景特定區。 (3)新竹縣:清泉風景特定區。 (4)新竹市:青草湖風景特定區。 (5)苗栗縣:明德水庫、泰安溫泉風景特定區。 (6)台中縣:石岡水壩、鐵砧山風景特定區。 (7)彰化縣:田尾園藝特定區。 (8)南投縣:東埔溫泉、翠峰、鳳凰谷、廬山風景特定區、霧社風景區。 (9)雲林縣:草嶺風景特定區。 (10)嘉義縣:中崙、仁義潭、吳鳳廟風景特定區。 (11)嘉義市:蘭潭風景特定區。 (12)台南縣:關子嶺、南鯤身、虎頭埤、尖山埤、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風 景特定區。 (13)高雄縣:澄清湖、六龜彩蝶谷、月世界、美濃中正湖風景特定區。 (14)宜蘭縣:大湖、冬山河、梅花湖、龍潭湖、礁溪五峰旗、礁溪風景特定 區。 (15)花蓮縣:七星潭風景特定區。 (16)台東縣:知本內溫泉、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 4.形象商圈 經濟部商業司輔導之形象商圈。 (1)台北市:西門徒步區、大理街、政大萬興商圈。 (2)高雄市:大連街、新堀江商圈。 (3)基隆市:義二路商圈。 (4)台北縣:坪林鄉坪林、烏來鄉烏來、瑞芳鎮金九、蘆洲鄉廟口、新莊市 廟街商圈。 (5)桃園縣:大溪鎮老城區、復興鄉角板山商圈。 (6)新竹縣:橫山鄉內灣、關西鎮美食商圈。 (7)新竹市:北門商圈。 (8)苗栗縣:苗栗市光復路商圈。 (9)台中縣:東勢鎮、太平市、霧峰鄉、梧棲鎮臨港路、和平鄉谷關商圈。 (10)台中市:大坑、天津街、美術園道商圈。 (11)彰化縣:彰化市八卦山、彰化市永樂街、田尾鄉田尾公路花園商圈。 (12)南投縣:南投市集中營、埔里鎮、竹山鎮、草屯鎮、集集鎮、集集鎮龍 泉綠色隧道、水里鄉、國姓鄉、鹿谷鄉、中寮鄉、名間鄉松柏嶺、魚池鄉日月潭 商圈。 (13)雲林縣:北港鎮、古坑鄉草嶺商圈。 (14)嘉義市:中正路、中正公園商圈。 (15)台南縣:白河鎮關子嶺、新化鎮商圈。 (16)台南市:中正路、三星世界、安平商圈。 (17)高雄縣:旗山鎮、鳳山市三民路、甲仙鄉商圈。 (18)屏東縣:恆春鎮墾丁商圈。 (19)宜蘭縣:礁溪鄉礁溪、蘇澳鎮中山路冷泉商圈。 (20)花蓮縣:花蓮市、太魯閣、舞鶴商圈。 (21)台東縣:知本溫泉、綠島風情商圈。 (22)澎湖縣:馬公市商圈。 (23)金門縣:金城鄉金城、金湖商圈。 5.商店街 經濟部商業司輔導之商店街。 (1)台北市:華陰街商店街。 (2)高雄市:三鳳中街商店街。 (3)台北縣:鶯歌鎮鶯歌陶瓷老街。 (4)桃園縣:中壢市雅典娜咖啡街。 (5)新竹市:東門護城河商店街。 (6)苗栗縣:三義鄉三義水美凋刻城。 (7)台中市:大隆路、精明一街商店街、繼光電子街。 (8)彰化縣:芳苑鄉王功美食商店街。 (9)宜蘭縣:冬山鄉冬山商店街。

  • 何謂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觀光局查報局督導中心提供]
    • 96-11-04

    有關「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得依內政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二日台內營字第0910081401號令函第二點(原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台八九內營 字第8904763號函)規定,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辦理: (一)建築執照。(二)建 物登記證明。(三)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完工證明書。(四)有該建築物資料 之土地使用現況調查清冊或卡片之謄本。(五)完納稅捐證明。(六)繳納自來水費 或電費證明。(七)戶口遷入證明。(八)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 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

  • 承辦本項貸款之金融機構有那些?
    • 96-11-04

    所列之金融機構及其分行詳 http://www.cpami.gov.tw/pwi/ph/ph_5-3.php#a1

  • 林內鄉的都市區內的住宅區,可否申請民宿登記?[雲林縣政府提供]
    • 96-11-04

    雲林縣境除斗六市外均屬偏遠地區,只要有合法之房屋證明(如房屋使用執照), 均可依法(民宿管理辦法第五條)提出申請。

  • 青年購屋低利貸款作業規定第二點(三)「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之規定,如果夫妻分戶,是否兩人均應無自有住宅?
    • 96-11-04

    於夫妻分戶情形,係指申請人本人及分戶配偶之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